三 、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绿色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重庆知指导思想、经开区 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 、
二 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基本原则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规划目标 、高新区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 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